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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收 優(yōu)惠政策

2020-04-07

◆小規(guī)模納稅人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yè)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yè)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兔征増值稅(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

◆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yè)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yè)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費附加(財稅〔2016)12號)。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yè)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30萬元提高至50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50萬元(含5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yè),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yè)所得稅。實際稅率10%。

◆自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以及按季納稅人的季度銷售額不超過9萬元(含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兔征文化事業(yè)建設費

◆對自主就業(yè)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詳細內容參照財稅〔2017)46號,執(zhí)行期限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科技型中小企業(yè)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研發(fā)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由50%提高75%,無形資產產攤銷費用按照175%在稅前扣除。

◆自2017年7月1日起,増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開具的増值稅專用發(fā)票和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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