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 集團簡介 關注我們
幫學院 商標分類表-2024尼斯分類 知識產權交易

快幫集團

首頁 > 知識干貨 > 【商標服務】未注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有效性是怎樣的呢

【商標服務】未注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有效性是怎樣的呢

2016-10-13

未注冊商標使用許可的若干法律問題  依據(jù)我國《商標法》四十條規(guī)定,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許可人應當監(jiān)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隨著市場經濟的發(fā)展和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的加大,商標的無形價值在商品和服務上得到了越多的重視。目前,我國相關法律法規(guī)并沒有就未注冊商標的使用許可問題做出規(guī)定,然而商標實務中已經出現(xiàn)不少未注冊商標使用許可的情形,有的甚至已經發(fā)生爭議,筆者試圖從以下幾個方面淺議未注冊商標使用許可的若干法律問題。

創(chuàng)業(yè)資訊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36823號

   

京ICP備16051929號

   

增值電信業(yè)務許可證編號:京B2-20190686

   

專利代理機構代碼:16087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編號:1101082019043

   

代理記賬許可證書編號:DLJZ1101082021001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