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服務】論文已錄用還未發(fā)表,可以將論文中的內容再申請專利嗎
2016-02-28
你只要能保證專利的申請日能夠在論文的公開日之前就可以了。
在申請日之前6個月內的,在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全國性學術團體組織召開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上首次發(fā)表的論文申請專利是不喪失新穎性的,也就是專利申請能通過。但是在提出專利申請的時候要告知國家知識產權局,并在申請日起兩個月內提供學術會議、技術會議的組織單位出具的有關發(fā)明創(chuàng)造已經展出或者發(fā)表,以及展出或者發(fā)表日期的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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